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巴东位于东经110°04′-110°32′,北纬30°13′-31°28′,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北部。东连兴山、秭归、长阳,南接五峰、鹤峰,西郊建始、四川巫山,北靠神农架林区。总面积3219平方公里,人口48.54万,平均每平方公里公里150人。土家族占总人口43%。巴石、巴兴公路分别于县城与长江交汇,距三峡工程坝址64公里,沿江东下736公里抵武汉,溯江本进538公里至重庆,经巴石公路200公里达州府恩施。武陵山脉、巫山山脉、大巴山脉余脉盘踞县境,长江、清江分割县地,扼川鄂咽喉、据鄂西门户。县境狭长,长江和清江自西向东将其横截为3段,北有大巴山余脉盘踞,主脉沿着与神农架林区的交界由西向东延伸,山体雄伟,高峰林立。小神农架海拔3005米,是全县最高点,与大神农架毗连,构成“华中屋脊”。中有巫山山脉沿楚蜀省界南北走向,一般地势比较缓坦,形成山原地貌。构成一块高寒的山区。南有武陵山余脉,地势平缓、顶部宽旷,呈山原地貌,三山盘踞,两江分割使全县地势西高东低,南北起伏,呈三高两低的“W”形。全县平均海拔高1053米,最高点3005米,最低点66.8米,相对高差为2938.2米。多崇山峻岭、峡谷深沟和溶洞伏流。